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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引导有色金属行业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通过表彰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动有色金属工业转变发展方式,为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强国贡献力量。
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荣誉称号获得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同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2)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 39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 44 周岁(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级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 1 名。公司从二级单位推选名单中择优推荐不超过 3 名候选人上报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青年奖获得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一线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请各二级单位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科研部(科协)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包括单位推荐公函1份;《第六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3 份,其中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请双面打印,普通装订。电子版包括《第六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第六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统计信息表》各 1 份。
2.《第六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统计信息表》